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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磋商邀请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6
截止日期:2020.05.12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招标公告 - **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磋商邀请 **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磋商邀请 各(潜在)供应商: ************受*****局**分局的委托,拟对**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磋商邀请

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磋商邀请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拟对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SS-202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208888.00元(最终以区财政批复金额为准)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高明分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区公安分局的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平台建设,办案中心、荷城派出所、杨和派出所、更合派出所和西江新城派出所的办案区升级改造等,现在为该建设项目采购设计服务。本工程设计费约为208888.00元(最终以区财政批复金额为准),采购项目磋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8888.00元。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详细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磋商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7、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当在 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期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1、①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委托代理人前来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联系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箱***

备注:①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代表在前往我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请先致电我司工作人员,凡到现场获取文件的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做体温检测,全程均需佩戴口罩。请各供应商代表合理安排时间,理解并配合工作。

②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达德学校二楼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凡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做体温检测及相关消毒工作,供应商代表均需全程佩戴口罩。望各供应商代表理解并配合工作。

十、磋商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达德学校二楼

十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xzgllsydw/gafj/bmtg/)和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yzjs.com)网站,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止。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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