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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6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评估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nao.com.cn/)下载,项目材料另行联系工作人员邮件发送(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5月9日9时30分前
开标与评审日期:2020年5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7室。
投标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
招标人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可邮寄):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808室,联系人:蒋小姐,电话:***
 
致投标人:
本次招标为选聘评估事务所,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工作。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要求招标人澄清。
一、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为选聘评估事务所,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工作。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要求招标人澄清。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永华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股权评估报告;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服务期限
此次专项服务期限原则上受托方自签署本项目合作协议起一个月内完成委托方所委托的服务内容,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沟通确认后可进行一定展期。
(三)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指派至少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有房地产行业相关评估经验组成工作团队,且应指派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服务价格:报价不高于人民币8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五)支付方式:本项目工作完成后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足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应为正常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同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资质、土地评估资质;
2. 投标人派出的专家团队成员应具备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
3. 投标人派出的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实操经验及评估报告审核经验,未受过行业处罚或涉及法律诉讼事项,在南沙过房地产评估项目业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项目负责人***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书(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有受托人的,则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资产评估资质证明文件、房地产估价资质证明文件、土地评估业务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3. 投标人简介及综合实力说明,包括公司规模以及以往服务的主要客户和主要项目等;
4. 专家团队成员不少于两人,同时需提供人员的简历、从业年限、信用证明、未受过行业处罚或涉及法律诉讼事项承诺书、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复印(加盖公章);
5. 投标承诺书(附件3);
6. 报价:
     1)项目的报价,按照标书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具有合理性,禁止恶性杀价和不正当竞争。
     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单位提供的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阐明因承接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报价总额内;
4)最终报价应为综合总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含税)。
7、单位资质实力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附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8.项目服务方案。
(二)投标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两份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除此之外还须电子版本1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副本”,并在封套上加贴封条,加盖公章。
⒉投标书须加盖公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装订在投标文件首页。项目服务方案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⒊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可辨,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
五、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将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
(二)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郑重声明: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合同。
(三)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成交单位及指派往招标人从事服务之工作人员的情况及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成交单位及指派往招标人从事服务之工作人员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或因成交单位及指派往招标人从事服务之工作人员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考,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五)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六)招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七)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八)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及所有参与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六、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内。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七、投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符合要求,则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若不符合要求,则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事务所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投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综合评审中排名第一者确定为中标人。招标方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予以书面确认。
(四)合同谈判与签订
中标人应该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商谈有关事宜并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价即为合同金额。
八、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
的解释权。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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