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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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0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第二医院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污水站运营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污水站运营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GNJLFW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
关键词: | 医院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二医院污水站运营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污水站运营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41GNJLFWGK07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长春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服务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污水站运营维保项目
服务内容:长春市第二医院及二部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
服务期限:1年
简要服务需求:确保污水站24小时正常运营,排放水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定期周期性检测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项目编号:0773-2041GNJLFWGK074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3具备环保专业承包、项目管理等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内容为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经过系统培训的上岗操作人员;
3.6 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4.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14136562@qq.com"邮箱:
4.1.1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
4.1.2营业执照副本;
4.1.3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姓名须与被授权人姓名一致)。
4.2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1)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2)投标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
4.3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4.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至15: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5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20年5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32.704059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3具备环保专业承包、项目管理等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内容为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经过系统培训的上岗操作人员;6 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7 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7040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材料发送至"414136562@qq.com"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14136562@qq.com"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