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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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 (第四批)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 * **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号)批复同意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初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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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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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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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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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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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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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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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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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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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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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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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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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XWZ-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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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簧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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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N弹性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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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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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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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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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符合招标物资要求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物资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弹簧补偿装置须提供由通过CAL认证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具备上述要求的业绩也可)(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供货时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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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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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N弹性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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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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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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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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