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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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小三江镇大风坑**假区中和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三期)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假区中和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三期)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2004-60000600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假区中和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三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78,956.8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完工期 |
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假区中和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三期) |
政府采购 |
叁佰玖拾柒万捌仟玖佰伍拾陆元捌角(¥3,978,956.80元) |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日内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提供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5.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须知: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兼纸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4月26日至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3、形式:银行转账
4、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
(3)帐户:44698001040013166。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26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5 月08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5 月08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发布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