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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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致:华中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调楼镇抱社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单位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调楼镇抱社村 *.*项目名称:*** |
致: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三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调楼镇抱社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单位为临高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1 建设地点:临高县调楼镇抱社村
2.2项目名称:临高县调楼镇抱社村社区服务站
2.3地 点:临高县民政局
2.4招标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0平方米,新建一栋二层综合楼。
2.5项目预算:944,984.96元。
2.6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调楼镇的总体规划。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请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邀请确认函到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6日 15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 4 月 24 日17时前以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临高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高县民政局 地址:***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28280062 联系人:苏工 电话:***
邮箱号:18203502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