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4 |
---|---|
地 区: | 桂林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亭乡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桥亭乡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桥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 |
关键词: |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亭乡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平乐县桥亭乡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19)1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乐县桥亭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平乐县桥亭乡。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平乐县桥亭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镇主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改造、文化广场、广场休闲绿地、体育公园、标志构筑物、景观小品。
合同估算价: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00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 7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15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4)竣工验收。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两项任何一项资质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2.6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必须具有以下两项任何一项资质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1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桥亭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县桥亭乡 地 址:桂林市红岭路安庆大厦2单元19楼
联 系 人:钟宁 联 系 人***
电 话:15978007700 电 话:0773-8987608
传 真:0773-8985398
2020年4月24日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20308053453012481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 |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9558832103000277727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阳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202237010400012280000003622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新世纪支行 | |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615873602065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支行 | |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660010080653900010-000156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名称 | 开户行 | |
45050163510109668899-7783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营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