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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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文化馆拟对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屋面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屋面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关键词: | 活动中心 文化馆 |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拟对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屋面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屋面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9000.00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对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进行屋面维修补漏,详细服务内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2.最高限价(元):69000.00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100%响应我单位的用户需求书的条件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七、标书投放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逾期按弃权处理。
八、标书投递方式:直接送到或快递到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行政办公室。投标书和投标文件需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屋面维修项目”。我单位不接受传真投标书。
九、联系方式***
执行采购: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行政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