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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人民广场-东盛大街)道路、交通标线、排水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4 标签: 吉林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广场招标 道路招标 街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4
截止日期:2020.05.15
招标业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大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人民广场-东盛大街)道路、交通标线、排水施工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ZTY-*******-*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关键词: 改造工程 广场 道路 街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吉林大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人民广场-东盛大街)道路、交通标线、排水施工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ZTY-20200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100%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吉林大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人民广场-东盛大街)道路、交通标线、排水

ZTY-2020007-1

各路段内原有沥青道路、方砖人行道路、火烧板人行道整体、路缘石、平缘石、排水管线拆除后新建沥青道路、火烧板人行道、石材路缘石、石材平缘石、HDPE管排水(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4343.5253

2.2、建设地点:本工程西起人民广场,东至东盛大街。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15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持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或电子打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20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C区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6.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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