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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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三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路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虹桥镇人民政府的****年三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路基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虹桥镇。 (*)预算价:*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2020年三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路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的2020年三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路基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虹桥镇。
(2)预算价:536226.99元,凡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 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内容。
4、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第二年送审后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依据泰政办发【2019】41号文,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2020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0 年4月24日上午8:30起至 2020年4月27日下午17: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5楼中介超市江苏国兴窗口。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联系号码及邮箱;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联系号码及邮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虹桥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10、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虹桥镇中心大道
联系人***
电 话:136552697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电 话:18796777507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
3、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8、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