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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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8 |
招标业主: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 区: | 苏州市 |
苏州沧浪新城福星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内外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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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沧浪新城福星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内外装工程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0690绿色生活广场西侧、福星新村南北向道路东、友新河中段河道北、规划道路南地块 规模:装饰建筑面积:10770平方米。幕墙面积为5400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约为2188.027550万元,其中幕墙合同估算价约为778万元,智能化合同估算价约为202万元,室内装饰合同估算价约1208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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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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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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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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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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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2499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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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沧浪新城福星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内外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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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沧浪新城福星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内外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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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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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66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4月23日15:00至2020年04月29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公告3.1有关规定;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在本区承揽工程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住建建〔2018〕14号)的规定执行。在本区域内进行招投标活动,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其它资料: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66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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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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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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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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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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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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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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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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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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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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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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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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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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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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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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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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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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