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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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8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纺织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教学楼暖气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教学楼暖气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教学楼 监理 教学 |
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纺织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教学楼暖气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教学楼暖气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116206_00000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纺织党校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 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磋商项目的性质:教学楼暖气改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
(7)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已完工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8)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29.650434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4-24 09:00至2020-04-29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C座71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附件中购买文件记录表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bjtj0819@126.com。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大街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69600053042311
招标文件已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5-08 09:00至2020-05-08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C座7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08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C座71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