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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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4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一包”项目).doc ***************受********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一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一包”项目
项目编号:XMS202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交付期限 |
XMS2020-05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一包”项目 |
870 |
按指标参数和配备标准要求配备区局本级及全区24个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办案工具包【240套单兵包(执法记录仪除外)和5套团队包设备】,确保2020年7月15日前,所有办案工具包配备到位,投入使用,并负责后期服务。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使用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11: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9。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倡网络报名,向邮箱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PDF格式)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4楼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