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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3
截止日期:2020.05.06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招标单位(公章) **国家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 项目地址 ****** 招标编号 苏鑫建招NYJ******* 项目估算价 **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用途 ******“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 投标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招标编号

苏鑫建招NYJ2020001

项目估算价

25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用途

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工程咨询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专业:水利水电)

项目负责人***

***

资格预审,投标人在报名时按招标公告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资料,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址

同报名时间、报名地址

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6日17时

地址:***

***

综合评估法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6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开标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其他

1、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成功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

2、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缴纳至保证金专用账户。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国家高新(新北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编制

项目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问题导向,通过河道疏浚、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全面实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许可和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4)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企业证书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时间安排等事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成功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

2、投标文件份数:需要递交正本为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一份(正、副本和电子投标文件分开密封)。

3、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11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5时00分,评标小组开始评标。

5、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

五、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文件及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1)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三份,格式详见附件);

(5)项目负责人***

(6)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备注:

1.所有资格预审资料提供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报名时递交,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社保。

4.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6.本项目评分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资审,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7.本项目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9.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七、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通江路支行,账号:1140700000003245。

(2)投标人必须用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附件:1.零星项目投标报名表.docx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docx

3.评标办法.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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