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2日止(5年),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2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