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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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燃烧器及配件【**基地项目乙烯装置】所需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招标编号:WZ********-****-****-B* *.项目内容:燃烧器及配件【**基地项目乙烯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招标物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燃烧器及配件【镇海基地项目乙烯装置】所需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512-4801-3328-B1 2.项目内容:燃烧器及配件【镇海基地项目乙烯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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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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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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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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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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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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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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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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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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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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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燃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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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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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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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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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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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燃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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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4月30日、镇海炼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燃烧器供货商应保证: 燃烧器的NOx 排放应满足询价书的要求: 1)正常工况下,NOx 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为80mg/ Nm3(基于3%氧含量,干基),燃气在烟气氧含量≤3vol%状态下燃烧,且使用空气预热器,烟气温度约1100℃,正常工况指热负荷为燃烧器正常热负荷的70%~100%的工况; 2.2在额定工况下,NOx 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为100mg/ Nm3(基于3%氧含量,干基),燃气在烟气氧含量≤3vol%状态下燃烧,烟气温度约1200℃,额定工况热负荷为燃烧器最大热负荷(下同); 3.3在热备工况下,NOx 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为100 mg/ Nm3(基于3%氧含量,干基),燃气在烟气氧含量<13vol%状态下燃烧,烟气温度约900~950℃,热备工况热负荷为燃烧器正常热负荷的1/3(下同)。 4.4在烧焦气返炉膛烧焦工况下,NOx 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为100 mg/ Nm3(基于3%氧含量,干基),燃气在烟气氧含量<8vol%状态下燃烧,烟气温度约900~950℃。燃烧器供货商须提供上述各工况下污染物(至少包括NOx)排放保证值。 5.热通量曲线: 燃烧器热通量曲线为底部+侧壁燃烧器的热通量曲线。燃烧器供货商应提供应用在15万吨/年乙烯及以上规模裂解炉上的底部+侧壁燃烧器测试炉热通量测试曲线,并已在裂解炉上验证满足性能要求。燃烧器热通量曲线满足询价书的要求。 6.燃烧器的测试: 1)供货商的报价必须包含燃烧器的测试部分,并提供测试炉尺寸。测试应包括底部燃烧器测试与单台侧壁燃烧器的测试、两台底部燃烧器与四台侧壁燃烧器的联合测试。(未完) 7.续测试:测试炉长度不低于 2m, 炉膛高度不低于 12.5m。供货商应提供可以模拟空气预热器压损( 10~30pa)的辅助设施;应提供热通量曲线测试、 NOx及 CO、VOC、颗粒物等测试的测试仪表信息;应提供测试炉的热通量曲线、NOx需保证达标的测试结果。如测试达不到热通量曲线和污染物排放要求,需进一步测试。 8.燃烧器的详细结构参数: 供货商应提供燃烧器的详细结构尺寸,包括风箱、燃烧器砖、喷孔(如开孔方向和角度)等的详细尺寸用于进行CFD分析。如需要,可签署保密协议。 9.供货商燃烧器应用业绩要求:燃烧器业绩为近5 年(2014.11~2019.11)业绩且在国内乙烯装置裂解炉上成功应用。(未完) 10.续业绩要求:上述燃烧器成功业绩至少有2 台业绩须同时满足:1)乙烯装置单台底侧联合供热裂解炉乙烯公称能力大于等于10 万吨,上述有业绩燃烧器至少有一套乙烯装置单台底部燃烧器正常热负荷≥1.77MW,单台侧壁燃烧器正常热负荷≥0.268MW, 2)整台裂解炉正常工况下在实际使用中NOx≤95mg/NM3 并使用 6 个月以上。 11.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与本次投标采用的技术方共同完成的业绩,否则算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4月23日8:00时至2020年4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5月15日09:00时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汪旭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否决项设置资格预审与《招标文件》若有不一致处,以资格预审为准。 由EPC单位签订合同。。 21.投标说明:公告投标说明 (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fengx@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报价请报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改政策变化,务必按照税改后的税率报含税价,有问题请提前和招标中心邮件电话联系,如不联系默认为知悉。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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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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