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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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4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大庙镇中心幼儿园 教学楼及塑胶场地维修工程 (小额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YJTZ-G******* 招标人: ***大庙镇中心幼儿园(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 ***大庙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塑胶场地维修工程(小额工程) 随机抽取 |
关键词: | 幼儿园 教学楼 教学 |
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
教学楼及塑胶场地维修工程
(小额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YJTZ-G2020005
招标人: 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0年4月
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塑胶场地维修工程(小额工程)
随机抽取公告
招标编号:FYJTZ-G2020005
发布日期:2020年 4 月 24 日
1. 招标条件
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塑胶场地维修工程(小额工程)(招标编号:FYJTZ-G2020005)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由教学楼屋面维修工程、外墙面维修工程,硅PU场地、塑胶场地维修等
项目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 叁拾玖万贰仟柒佰玖拾捌元陆角玖分(¥:392798.69) (无预留金);
固定发包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 10 %):叁拾伍万叁仟伍佰壹拾捌元捌角贰分(¥:353518.82)
(无预留金);
2.4 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付款方式:
(1)不预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下3%待质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无息),。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已录入《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限额以下项目投标企业名录库》建筑工程专业名录且合格有效;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3.4 符合《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投标资格的要求;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已按《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在教体局相关职能股室及监察委员会工作组监督下,招标人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中采用随机抽球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即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教体局门口张贴及在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内公示3日。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清单控制价进行复核。中标人须在复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廉政投标承诺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9)主要材料清单;
(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并参照《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7. 相关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相关时间要求
8.1 招标内容公告期:2020 年 4月24日至2020年4月27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内容有疑议的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2020年4月28日15时00分在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开标(随机抽取)。
8.2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将在教体局门口张贴及在凤阳县教体局小额库信息发布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以中标公示内容为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若投诉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投诉,联系方式***
1、发展规划股:0550-6730870 联系人***
2、凤阳县监察委员会驻教体局工作组:0550-6730859 联系人***
8.3 中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期限:详见中标公示;
中标人应在上述要求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复核。若中标人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在上述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经招标人复核,清单控制价正负差在3%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3%正负差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部门重新确认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如中标人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同中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后期不再进行调整。
8.4 中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中标公示;
中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由招标主管部门参照《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9. 是否组织踏勘:否,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10.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及公证费,根据《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10.2 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配齐具有职业资格和施工能力的项目人员。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10.3 除《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情形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11. 合同内容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特殊条款规定:
11.1 本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实行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款应为本项目发包价款;设计变更部分结算时应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依据,并按同类子目单价同比例下调(市场询价采购的设备、材料及其他项目,按询价结果结算,不予下调)。
11.2 合同中应注明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
11.3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中标企业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中标企业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的(延误时间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确定);
(三)中标企业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和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合同签订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人员到岗每月少于20天的;
(四)中标企业拒不履行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五)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企业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
(六)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
(七)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消除的,或者被检查出事故隐患须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12. 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电 话: 15056545682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358865278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简
易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廉政投标承诺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9)主要材料清单
(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复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并研究上述工程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如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我方愿放弃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并接受贵县相应处罚。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5)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采取的制造及安装工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6)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提供售后维护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廉政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 (项目名称)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绩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政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洁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防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4、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招标单位及其工作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不向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8、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
9、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列入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不良记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罚。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致:(招标人)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工期、合同条款、发包价格等一切内容。
我司承诺未发生《滁州市小额工程管理规定》中规定清除出库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