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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供热有限公司2020.4-2023.3年度安装维修工程入围单位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2
地 区:扬州市
内 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日 期:****年*月 项号条款号主 要 内 容 **.*工程说明:见*.*条 **.*.*合同名称:****.*-****.*年度**供热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工程 (单项工程施工费用**万元以内) **投标货币:人民币 *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日  期:2020年4月
项号
条款号
主     要     内     容
1
1.1
工程说明:见1.1条
2
1.1.1
合同名称:2020.4-2023.3年度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工程
(单项工程施工费用30万元以内)
3
2
投标货币:人民币
4
2.3
结算价: 合同工程总价审计后让利数额。
5
3.3
投标有效期:5天
6
3.4
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
3.6
投标书递交地点:扬州供热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6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 月28 日17:00时(北京时间)
 
 
 
 
 
 
1、总  则
1.1 工程说明
1.1.1 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2020.4-2023.3年度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工程
施工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区内
招标范围:施工费用30万元以内安装维修工程              入围单位:三家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主材甲供                         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标准及图纸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2 业主(项目法人,下同)
名  称:扬州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国泰大厦2号楼21层
1.1.3 本工程按照国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2.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热力管道安装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
1.2.2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2.3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等,即:具有GB2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1.2.4  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1.2.5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的热网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或更高级别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包括质量、进度、费用、安全、获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情况。以上需由投标人所完成工程的项目法人出具证明材料,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报价
2.1 报价原则
本次为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热网安装维修工程,在此年度所发生的热网管道施工项目,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热网管道设计规程、施工规范、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  
最低限价:让利数额不得小于12%。
2.2工程造价
2.2.1突击抢修和零星维修工程,以固定单价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该单价除税金外不做任何调整,各种管理费、规费措施费都包含其中。
2.2.2单项有合同工程,根据现行江苏省预算定额及扬州市现行的取费标准,结合“年度招标单价”编制工程预算,确定预算造价。竣工后按实结算,并送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单位审核。
2.3 合同价格的调整
工程竣工后按实结算,总价审计后让利数额。脚手架搭拆费,根据现场勘查确定。
2.4 承包方式:安装维修工程包工包辅材,主材甲供
2.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80%,余款在保修期一年无异常后付清。
2.6合同造价:以入围单位的最低价为标准签订。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项目法人/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书(含保修承诺)
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报价让利数额)
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方案
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司三年内热网管道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有效期
3.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截止到2020年4 月28 日17时。
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者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3.4.1投标单位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 “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3.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5.1.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3.5.1.2 密封袋应:
(a)写明如前附表所述的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
(b)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工程投标文件正式时前不得开封。
(c)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3.5.1.3 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3.6 投标截止日期
3.6.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7栏所述地点,在第8栏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3.6.2如果招标单位的补充通知在离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提出,则投标截止期将顺延7天,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6.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开  标
4. 1招标单位将根据情况安排合理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4. 2开标会议由招(议)标小组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4.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b)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签;
(c)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d)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 4当众宣布核查结果(投标单位不出席开标会),并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名称、有关资质、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5、评  标
5.1 评标过程的保密
5.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5.1.3严禁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投标资格。
5.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5.2.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人员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5.2.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5.3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5.3.1评标机构仅对按照本须知第5.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5.3.2 评标人员将对投标单位的单项报价、总价审计后让利数额、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过桥、过路方案)、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5.3.3 投标文件的综合打分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并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前三名为入围单位,并以最高让利作为标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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