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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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9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为进一步做好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海关将开展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选工作,有意成为**海关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备选机构的单位可按本通告要求向**海关提交申请材料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为进一步做好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黄埔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黄埔海关将开展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选工作,有意成为黄埔海关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备选机构的单位可按本通告要求向黄埔海关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包括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且具备在广州市开展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的资格条件;根据广州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由所设立的分公司(已向地方工商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开展业务的,可由总公司在申请资料中明示申请由分公司作为我关备选机构,并同时提交分公司相关材料;
(二)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开标室不得少于三间;
(三)具有从财政部专家库抽取专家的资质,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申请成为备选机构前一年内没有因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处罚的记录;
(五)接受黄埔海关按国家和海关总署及黄埔海关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管理。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出现单位营业执照所记载信息、相关资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被选定的机构应在接到黄埔海关通知(该通知不构成招标代理合同之要约或承诺)时,明确告知是否愿意承办该招标代理事项,拒绝承办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黄埔海关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诚实行为,损害黄埔海关利益的;
(二)服务水平、质量不高,按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三)故意或过失导致黄埔海关遭受损失的;
(四)曾被黄埔海关抽取选为承包单位,但连续2次拒绝与黄埔海关签订合同承办货物和服务采购事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提交黄埔海关即为作出本机构不具有上述情况之声明,实际情况与该声明不符的,黄埔海关可将该机构从备选库中除名。
三、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成为黄埔海关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备选机构的申请书;
2、能证明具有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代理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4、公司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6、企业人员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证明资料;
7、近2年内反映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业绩证明;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经办人办理入库申报事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9、指定一名本公司员工作为与黄埔海关接洽相关业务的联系人,提供该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指定与黄埔海关联系业务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
10、企业申请成为备选机构一年内受到的奖励和处罚情况证明资料。
11、申请分公司作为备选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交原件供我关核对,申请分公司入库的无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公开报名时间、地点
1、公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休节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主楼805室。
五、本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刘小姐:82132395
曾小姐:82130545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