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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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栾川县潭头镇古城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古城村道路硬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4-36
三、项目预算金额:96.83万元,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潭头镇古城村,设计标准为在原路面上直接加铺乳化沥青粘层+4cm中粒式沥青砼面层(AC-16C)+3cm细粒式沥青砼面层(AC-13C)。共计硬化面积10433㎡,修复旧混凝土路面937.8㎡,对于部分较窄的路段,沥青面层采用人工摊铺。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证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到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局)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信证明;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3.方式:现场获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688191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发包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