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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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7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某工程高、低压电缆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WHJX-TP-DF-****-**) *.采购条件 本项目**某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军某部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段精修项目部。本项 |
关键词: | 电缆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武汉某工程高、低压电缆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WHJX-TP-DF-2020-01)
1.采购条件本项目武汉某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武汉段精修项目部。本项目WHDJX-DL-03-01(高压电缆)、WHDJX-DL-03-02(低压电缆)由于公开招标时流标,现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主要施工内容如下:新建室外构筑物4座,改造机房173平方米,整修改造附属配电房199平米以及供电系统、道路场坪、围墙、供电、防雷、通信、安防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供配电设备安装、计算机房地面、屋面及墙面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安装等工程;配电室土建、装饰装修、消防施工、钢结构屋面安装、既有设备及构建筑物拆除工程、电气设施安装、通风与空调安装等工程;设备基础、围墙道路、安防监控等图纸全部工作量以及完成此项工程所包含的垂直运输、二次倒运等。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第二工程分公司武汉某工程高、低压电缆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工程分公司武汉某工程高、低压电缆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24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后的《投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2)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供应商,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6会议室。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谈判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武汉段精修项目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高新佳园路慧谷时空1206室
邮 编:437000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
8.公告附件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0 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