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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0
截止日期:2020.05.13
地 区:无锡市
内 容:****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人民政府授权**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B********)已经被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模式实施。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
 
招标公告正文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B20200142已经被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2.1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降低污水外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有效的改善惠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授予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现有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与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项目公司负责在特许经营期内惠山开发区范围内以及集聚区全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资、设计、提标及技术改造、扩建以及运营维护工作。

2.2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水处理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水厂分五期建成,一、二期规模2.5万吨/日,采用CAST工艺;三期规模2.5万吨/日,采用倒置A2/O工艺;四期规模2.5万吨/日,采用A2O/A-MBR工艺;五期规模2.5万吨/日,采用MBR工艺。前四期分别于2006年9月、2008年9月、2010年1月、2016年3月投入运行,第五期2.5万吨/日工程从2019年开始工艺调试并运行,总出水排入锡北运河。产生的污泥部分运往无锡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运往无锡金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一二三四期工程均已通过“三同时”环保验收,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出水一级A标准稳定达标排放。第五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工艺调试。五期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其他类地区标准。

中标人确定后,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与中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以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出资,中标人以人民币现汇出资。

2.3项目运营内容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以及运营收益边界,本项目在政府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内运营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在特许经营期内全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资、设计、提标及技术改造、扩建以及运营维护工作;

二是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更新,向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的污水处理服务。此外,项目公司通过处理污水,获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2.4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约为41000万元,其中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以污水处理设施固定资产出资,占总投资的49%,社会资本方以人民币现汇形式出资,占总投资的51%。

在项目公司成立前,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所发生的前期费用,由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承担并支付,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应认可特许经营实施前,政府方因本项目的实际需要而已经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工程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和已支付的费用等。政府方负责协调向项目公司移交已实施工作及工程项目的合同和成果。项目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合同权利及合同义务,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具体的移交时间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应遵照执行。

项目公司成立后,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移交-运营-移交、改造-运营-移交,扩(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移交,具体内容在《特许经营许可协议》中明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名社会资本,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与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在特许经营期内惠山开发区范围内以及集聚区全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资、设计、提标及技术改造、扩建以及运营维护工作。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移交-运营-移交(TOT模式)、改造-运营-移交(ROT模式);扩(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5.2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与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51%,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9%。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合同,依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合作权。

5.3合作范围:由项目公司负责在特许经营期内全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投资、设计、提标及技术改造、扩建以及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所有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采购人指定机构。

5.4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正式商业运营期开始计算)。

5.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拟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5.6项目公司获得收益回报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污水处理服务费。

5.7社会资本方出资额到位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出资形式:不少于3000万美金或等值外币。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项目接受境内外企业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境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牵头方须为境内企业);

2、上一年度(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预审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未开通信用中国查询的地区,可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境外企业依法提供上述等同有效文件,并据实说明。

(二)特定条件

7、申请人2015年以来投资或运营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污水处理厂建成日处理规模不小于6万吨/日的项目,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经验与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需满足并提供,牵头方以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下属公司的业绩作为申请人的业绩时,应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8、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备由AAA主体评级的银行在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日前合法有效期内的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证明(需提供授信证明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证明资料;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需满足并提供)。

9、申请人授权代表人必须为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2020年03月的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

以上相关证明资料,申请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核查)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均不得变更。

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职责分工;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应出资参与设立项目公司。

注:申请人的负责人***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3.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4日16时00分。

3.2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登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wxggzy.com.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20年05月13日上午9:00-9: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上午9:30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5月13日上午9:30整

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开标室)

接收人:周雪峰、程鸿晴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活动。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七、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67386199M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WXLXZBB@163.com

联系地址***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6014036127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对资格预审询问、质疑请向釆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釆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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