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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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2 |
招标代理: | 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 |
关键词: | 道路 街 路 |
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正定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道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 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
2.3建设规模: 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设计路线长446m,红线宽48m,桥涵工程145.81m;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设计路线长475m,红线宽48m。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含燃气工程及沿线设施。
2.4最高限价:一标段:15323191.04元,二标段:16389792.9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尉佗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
二标段:园博园大街(崇因路至西洋村南)
2.6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不存在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情况相关页面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投标单位可参加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得其中一个标段,在前一个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以后的标段中只参与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 月 21日00:00至2020年4 月 2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5 月 12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冀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园博园南侧正定行政审批大楼西门1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11-88026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路123号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标注:(1)疫情防控期间凡外省来正人员须在来正参加开评标事宜三日前电话报备后方可参加此项目活动;(2)报备电话:***
8.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