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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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3 |
地 区: | 徐州市 |
内 容: | 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招标条件 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已由**人民政府以丰政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已由丰县人民政府以丰政复[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沙河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丰县。
2.3供货期要求:4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40日内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4合同估算价:46.45万元(人民币)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2.7质保期要求:两年(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同时具备2019年以来“水肥一体化、支架和监控”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 单位负责人***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 投标人自 2017 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9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9000.00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09657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 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
5.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4 时30分。开标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站(http://www.xzcet.com)、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xzw.gov.cn/fxweb/)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沙河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徐州丰县华山镇大程庄
联系人***
电 话:180877289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鼓楼区君盛广场一号楼12层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程少敏 电话:***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