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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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省**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监理 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四川省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22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JS4 标段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里程全长136.124公里,主线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青龙场为新建复线,青龙场至乐山段为原路加宽。路线起于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止于乐山辜李坝,主线里程长127.622公里。另建乐山城区过境复线,路线全长8.502公里。
本次招标项目为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桩号为K27+000-K42+919,全长15.919公里,其中桥梁总长12.715公里,路基总长3.202公里。其中岷江特大桥9.6公里;青龙场枢纽互通主线桥2.5公里;大桥3座,合计503米(伍沟大桥217.50米,潘院子大桥126米,码柳塘大桥159.5米);中桥2座,合计112米(陈山坡中桥56米,民主中桥56米);涵洞5座,全长238米。枢纽互通2个,收费站两个2个,服务区1处。主要控制点为二绕枢纽互通、岷江特大桥、K34+818下穿成贵高铁桥、梨花环线互通、青龙场枢纽互通。
2.2技术标准: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监理试验室,具体工作内容包含: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安、绿化及环保、房建、收费大棚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施工监理综合试验检测,本项目共设置JS4一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及桩号见下表:
监理试验室标段 |
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对应监理标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JS4 |
K27+000-K42+919 |
桩号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安、绿化及环保、房建、收费大棚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监理综合试验检测。 |
JL5 |
TJ1、TJ2 |
2.4机构设置:按一级监理试验室机构设置。
2.5监理试验室服务期:预计总服务期40个月(其中监理试验室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3个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1个10km及以上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监理综合试验检测工作。
3.3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投标人与本项目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至青龙场段的施工承包人(或分包人)存在本款关联关系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施工标段在本监理试验室检测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本项目土建工程总监办监理试验室是土建工程总监办下辖的试验检测机构,归土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领导。接受土建工程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完成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 4 月 18 日 至2020年 5 月 12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自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0年5 月12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网址:http://ggzyjy.sc.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采用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如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未在本规定的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http://ggzyjy.sc.gov.cn/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表(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表(五))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其他类别项目系统”(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联系人***
电 话:028-65775716
传 真:028-65775728
网 址:www.scclgs.com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