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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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区综合农贸*场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受**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新区综合农贸*场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综合农贸*场管理服务 编号:GY |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区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受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新区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编 号:GYZCC-2020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物业类型为农贸市场,房屋单体1幢,一楼为农贸市场,总经营面积约2600㎡。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3、项目预算:40万元,最高限价38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承诺,合同履行期间,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需得到发包人许可后,方可更换。如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原件、格式自拟)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4月27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1楼开标2室,(蝶园路52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吴媛媛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27日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1楼开标2室,(蝶园路52号)
(三)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225600
(二) 采购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
账 号:93200601004552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4月27日15点0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支付。磋商供应商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着专人到交易中心财务室(蝶园路52号1楼105室)缴纳项目报名费和领取项目保证金收据。递交磋商文件时应主动将项目报名收据和交纳保证金收据展示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否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46167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