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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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 询价人名称 **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询价人地址***叙州区**路东段*号广润商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询价报价 询价开始时间****-**-** **:** |
关键词: | 建材 |
项目名称 |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XJ-202004170001 | ||
询价人名称 |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询价人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七星路东段6号广润商务中心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方式 | 询价报价 | ||
询价开始时间 | 2020-04-17 09:20:00 | 询价截止时间 | 2020-04-27 15:00:00 |
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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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4-17) 目 录 一、招标公告……………………………………………1 二、投标须知……………………………………………4 三、高炉矿渣粉采购合同………………………………13 四、投标文件格式………………………………………17 一、招标公告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月江商混基地因生产商品混凝土需要,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选“高炉矿渣粉”供应商。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采购产品:高炉矿渣粉(S95级),符合[GB/T18046—2017]标准; 2.采购数量:5000吨; 3.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货运全程高速公路货运免过路费截止之日(暂定2020年6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各地官方通知为准)止。 三、交货方式: 1.投标人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三日内(含通知当日)由投标人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送货至交货地点自卸导入招标人指定场地。货物交付招标人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送货人员须服从招标人现场调度。 四、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16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高炉矿渣粉的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请于2020年4月27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交到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七星路东段6号广润商务中心一楼),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另行书面通知。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 七、开选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八、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评审结束后即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含公示当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招标人即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到招标人处签订采购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ybcjjt.com/)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国企招标栏(http://ggzy.yibin.gov.cn/)上发布;结果公告在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ybcjjt.com/)、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http://ggzy.yibin.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七星路东段六号广润商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二、投标须知 一、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产品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为S95级高炉矿渣粉。 2.产品需求数量:5000吨。 3.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货运全程高速公路货运免过路费截止之日(暂定2020年6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各地官方通知为准)止。 4.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符合[GB/T18046—2017]标准相关质量要求。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6.中标后中标人随货提供该批货物检验检测报告。 二、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文件以及满足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进行验收。 三、售后服务 1.交货时间:投标人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三日内(含通知当日)由投标人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投标人送货至交货地点自卸导入招标人指定场地。货物交付招标人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送货人员须服从招标人现场调度。 3.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长和公司商混基地。 4.货物验收: (1)货物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执行; (2)交货时双方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并签署验收单,因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产生的退、换货费用及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高炉矿渣粉的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报价函(原件签字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若法人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需要提供) 4.投标报价表(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本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见本招标文件内容,四、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制作、装订,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可以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贴密封条并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盖公章。 3.本项目费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4.投标文件需打印,需手写签字处须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6.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专用章代替。 七、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16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送方式、时间、地点 1.递送方式:一式五份,贴密封条并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盖公章。 2.递交时间:2020年4月27日14:30-15:00时之间,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15:00时整。 3.递交地址:*** 九、结算方式 1.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先货后款,以中标人供货量达到500吨作为结算周期,经双方确认供货量达到500吨后,投标人开具对应数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票货相符)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十、评审标准和方法 由招标人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为经评审后最低报价时,则由招标人确定其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服务费不单独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招标报价中。中标后,中标人需支付¥: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人。 十一、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递交招选文件的同时(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应向招标人现金缴纳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账户无息退还到投标人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交退款申请及开户许可证)。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开选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参选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参选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的。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十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在合同约定期限截止,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扣除违约金(若有)后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缴纳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银行帐号:20301201000007924。 十四、以下情况视为流标 (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截止时,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二)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参与投标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 十五、其他 只要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即意味着其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投标有限期为递交投标文件后90天内。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总价)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备注 项目名称: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注:招标限制总价:1630000.00元。 监督人签字: 招标人签字: 时间: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因素 是否通过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要求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是否具有开户许可证 1 2 3 … 注:通过的打“√”,未通过打“×”。 评审小组签名: 评审监督组签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总价) 中标候选人排序 1 2 3 注:中标人排序按照经评审后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进行排列。 评审小组签名: 评审监督组签名: 时间:2020年 月 日 附件4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名称):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经公开招标,贵单位投标单价 元,总价 元,经评审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伍万元通过基本账户转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到我公司签订高炉矿渣粉采购合同。若贵单位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与我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贵单位中标资格。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月 日 三、高炉矿渣粉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甲方: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 (供方) 甲方因混凝土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一批高炉矿渣粉,甲方经过公开招选确定乙方为供货商。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货运全程高速公路货运免过路费截止之日(暂定2020年6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各地官方通知为准)止。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 规格 暂估数量(吨) 单价(元/吨) 暂估总价(元) 高炉矿渣粉 S95级 5000 备注 采购数量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 (一)本货款单价含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的生产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因乙方出售该产品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以上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甲方送货通知为准。若实际需求量少于或多于暂估数量,乙方应予以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二、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磨顶村六组长和公司商混基地。 三、交货时间:乙方接甲方供货通知三日内(含通知之日)由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自卸导入甲方指定场地。乙方送货人员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乙方提供的货物为S95级高炉矿渣粉,符合[GB/T18046—2017]标准。 (二)送货前,乙方须将S95级高炉矿渣粉样品送至甲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并留存样品,检测合格后再按甲方供货通知送货。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本批次货物进行抽样。甲方收货人和乙方交货人即为各自代表,取样、封样各自留样并确认,不留样方视为认可对方留样。 (三)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本批次货物进行抽样。甲方收货人和乙方交货人即为各自代表,取样、封样各自留样并确认,不留样方以对方留样为准。 (四)若甲方检测货物质量不合格,乙方可在5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或直接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超过期限视为认同甲方检测结果。第三方检测符合标准,检测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不符合质量标准则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数量交接: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甲方地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发票开具: (一)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二)先货后款,以乙方供货量达到500吨作为结算周期,经双方确认供货量达到500吨后,乙方开具对应数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票货相符)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八、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符合甲方所在地合同货物的经营、运输、装卸、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所有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因不符合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包括造成甲方承担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供货,经甲方督促后在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货物,因此而产生的甲方多支付差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生产、运输以及交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财产损失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通知的送货量无法卸装完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3‰/天的违约金。 (三)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来源合法,权利(包括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无瑕疵,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乙方保证所开具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承担因发票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五)因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部分货款3‰/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必须使用货物而在第三方采购所产生的甲方多支付差价费用。 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及对方确认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沙江支行 账号:20301201000007924 税号:91511500MA66WRWN3K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四、投标文件格式 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章) (2020-04) 1.报价函 招标人单位名称: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并报价。为此, 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2.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的报价承担本项目的货物生产、运输、风险、装卸、税费等全部内容,报价明细见《报价明细表》。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选,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选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含通知当日)由我方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江镇长和公司商混基地)。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署进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矿渣粉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吨) 投标单价 (元/吨) 投标总价 (万元) 高炉矿渣粉 S95级 5000 合计 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此报价为我方货物生产、运输、风险、装卸、税费等全部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