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物业厂房(天琨电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GX20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物业厂房(天琨电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出资,招标人为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物业厂房(天琨电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分污分流工程,主要为排水工程,最大排水管径DN300,总投资约17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70156.34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0156.34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28855.49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 6625.95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中太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物业厂房(天琨电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路面拆除与新建,回填土、管道敷设、新建隔油池、化粪池、检查井及监测井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2.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2.7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所需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28日15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委二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0年4月28日15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委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委会宣传栏和http:///(招标网)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2000 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现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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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谢岗镇曹乐股份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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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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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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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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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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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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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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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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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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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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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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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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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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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8776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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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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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2299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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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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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8776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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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4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