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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阆中市森林经营规划暨“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1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规划招标 森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17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采购项目名称 **省******自然**和规划局***森林经营规划暨“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自然**和规划
关键词: 规划 森林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阆中市森林经营规划暨“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381202000007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4-17 08:31
采购人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阆中市七里大道81号,联系方式***
***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 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须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4-17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4-23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加盖报名单位鲜章。报名费现金交纳。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4-28 10: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4-28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28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650000
采购品目名称 测绘服务
行业划分 M74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工作范围阆中市行政区域内。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森林经营规划方案编制 1、工作内容(1)参照阆中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变更、公益林年度规划数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理论及国家林业局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工作要求,组织专业调查队伍,开展专项调查,编制完成阆中市森林经营规划(2019-2050)方案。(2)协助甲方做好省、市、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3)协助甲方完成阆中市森林经营规划(2019-2050)方案的评审工作。(4)指派专人为工作联络人员,及时与甲方联系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5)在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期间,为甲方全程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的咨询服务及其它协调工作。(6)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11〕248号)(4)《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办造字〔2017〕11号)(5)《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程》(6)《国家林业局关于确定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15〕84号)(7)《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林资〔2012〕112号)(8)《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LY/T 1594-2002)(9)《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4)(10)《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林资发〔2006〕227号)(11)《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规范》(国家林业局)(12)《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9)(13)《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LY/T 2008-2012)(14)《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国家林业局,2012)(15)《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报告》(国家林业局,2013)(16)《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14〕42号)(17)《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 (18) 国家和部颁发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编制 1、工作内容(1)根据阆中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变更、公益林年度规划数据等的相关要求,依据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工作要求,编制完成阆中市“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2)协助甲方做好省、市、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3)指派专人为工作联络人员,及时与甲方联系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4)在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期间,为甲方全程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的咨询服务及其它协调工作。(5)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 (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2007--2012);《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5)《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6)《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总体方案〉的通知》;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 (1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 (12)《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 (1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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