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并通过资格预审: 1)国内知名企业,在行业中有良好声誉和品牌知名度; 2)具有完整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系统认证体系及证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4)近5年内有2个以上132kV,83.5MVA或更高等级容量单相变压器供货业绩,至少有一个投运在海外项目2年以上并取得最终用户证明; 5)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6)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商务纠纷或服务问题; 7)不允许以联合体或者联营体形式参与投标,且变压器产品由企业自行组织生产,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 8)不允许代理企业参与投标; 9)申请人最近一年内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不得参与投标; 10)没有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 11)近五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或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12)与东方电气合作有不良记录(含不配合投标、中标后无故放弃、不履行合同、售后处理问题不及时等)、纳入黑名单或正处于处罚期的不得投标。 提供资料: 1)工商注册证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产品CCC认证证书; 3)近三年财务报表; 4)公司介绍; 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HSE体系认证证书; 8)企业技术实力,体现在人员组成和关键生产检验试验设备; 9)132kV,83.5MVA或更高等级容量单相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 10)近5年类似产品业绩表; 11)1个以上132kV,83.5MVA或更高等级容量单相变压器在海外项目2年以上顺利运行的最终用户证明; 12)未发生上面9-12条要求所列行为的承诺书; 重点考察: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供货能力、生产能力、服务能力、质量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