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7 |
---|---|
截止日期: | 2020.05.11 |
招标代理: |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受凉山州泸沽湖景区**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凉山州泸沽湖景区**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垃圾车及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凉山州泸沽湖景区**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垃圾车及车辆采购项目 项 |
关键词: | 垃圾车 |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凉山州泸沽湖景区资源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凉山州泸沽湖景区资源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垃圾车及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凉山州泸沽湖景区资源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垃圾车及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SGC-202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凉山州泸沽湖景区资源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产品垃圾车列入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西昌市胜利路123号(锦江金桥酒店旁)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