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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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7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分行(**分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分行(**分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TC** |
关键词: | 银行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喀什分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喀什分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TC209H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喀什分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没有出现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2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请汇款人,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写明项目名称和款项性质(保证金、标书款、成交服务费或代理服务费)。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一个制造商、服务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服务,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同一分包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制造商、服务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服务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