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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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0 |
招标业主: | 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院内零星基建维修施工企业入库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由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审查施工企业入库资格,审查入库施工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库企业有资格参加*********限额以下的院内零星维修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或比选及应急状态下的抢险抢修工程。 三、服务地点:*** |
一、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院内零星基建维修施工企业入库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由医院组织评审小组审查施工企业入库资格,审查入库施工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库企业有资格参加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限额以下的院内零星维修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或比选及应急状态下的抢险抢修工程。
三、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
四、服务期:两年(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1、政策调整等因素除外;
2、服务期内不再具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格的,随时终止此次入库资格)。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评审地点: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五号楼2层会议室
七、评审时间:2020年4月21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下午5:30止(北京时间)
九、 资料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下午5:30止(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法***
招标人: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伟星 电话:***
十一、入库企业数量:不超过六家。
十二、资质及相关审查资料(由企业提供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020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企业;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提供了“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
6、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8、提供施工企业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提供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提供施工企业近三年(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11、能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管理人员。
十三、其他要求:
1、入库企业承接医院维修基建项目时,需遵守国家、省、市以及医院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质量及标准:质量合格,通过验收。质量及标准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施工企业所完成的委托事项应保证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应负有连带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对其质量进行考核。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施工企业应接医院通知后在2-3小时内响应,工作内容按院方规定时间内完成。
4、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实际工作量。
5、决算依据必须以审计部门审计价为准。
6、入库企业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入库企业资格及相关要求审查表
注:评审小组对未入库的企业不做任何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