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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二号线加装司机发车提示系统监视器委外工程(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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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4.16 标签: 辽宁省招标 监视器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16
截止日期:2020.04.29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 JHW-GC-BJ-BL***-****-****-**** ****年一、二号线加装司机发车提示系统监视器委外工程(二次公告)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
关键词: 监视器
 
招标公告正文
 

JHW-GC-BJ-BL018-0102-2019-0872

2020年一、二号线加装司机发车提示系统监视器委外工程(二次公告)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一、二号线加装司机发车提示系统监视器委外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通信及计算机、硬件系统集成,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安防监控类。

    6.采购内容:显示器、配套吊架、光端机及线缆等,并在指定位置对显示器及其他相关设备进行吊装、布线。(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47,600.00元)。

    8.施工地点:一号线十三号街站、黎明广场站、二号线蒲田路站、全运路站、一号线十三号街车辆段派班室及二号线全运路停车场派班室。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10.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3:50,踏勘地点为十三号街站、黎明广场站、全运路站、蒲田路站,一号线车辆段派班室及二号线全运路车辆段派班室,踏勘集合地点为十三号街地铁站车控室外。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如第一次已经参加过踏勘,本次可不必参加直接报价。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如有):无。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物资参数及安装标准,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不可完成项目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完成施工,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28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29日11:3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

    邮编:110141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二 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附件一 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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