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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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庆市 |
内 容: | 中石化**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石化**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石化安庆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安庆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9〕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安庆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安庆分公司III套硫磺回收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
2.3建设规模:
1.将原III套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整体拆除,建设1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主要包括硫磺回收、尾气处理、净化气焚烧等三部分内容。其中硫磺回收部分采用常规Claus工艺;尾气处理部分采用还原吸收工艺;烟气利用碱吸收工艺处理。
2.新建200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
3.新建变电所,成型厂房、仓库在利用原硫磺回收装置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新增1套码垛效率为800袋/小时的高位码垛机组,配套管道系统、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改造。
2.4建设投资:29410万元(抵扣设备材料增值税后)。
2.5计划工期:47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 。
2.7标段招标范围: 整个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不含拆除工程),本标段招标工作量约5100万元。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7日8时00分至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
(3)获取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经一路7号设备工程部308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报名出具银行汇款凭证),售后不退。
(5)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分行石化专业支行;
银行号:105368000030;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开户账号:34001686208053002779。
汇款备注:(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工本费。
4.4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地址:***
邮编: 246001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 / ;
地址:***
邮编: /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CA章)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