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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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7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标题:**工业园区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金大厦秩序维护服务G***********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汇金大厦秩序维护服务 采购编号 G*********** 采购人名称 **工业园区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 |||||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金大厦秩序维护服务G20200410001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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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G202004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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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汇金大厦秩序维护服务 | 采购编号 | G20200410001 | ||
采购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无 |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预算 | 177.64 万元 | ||
采购公告 日期: |
2020年04月14日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允许 申请标段数 |
1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万元) | ||
1 | G20200410001001 |
汇金大厦秩序维护服务 | 177.64 | ||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 | |||||
(一)一般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特殊条件 | |||||
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提出。 | |||||
(1)持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或承诺中标后在苏州设立固定工作场所。 (3)此次开标时间前三年内,管理服务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含)或秩序服务年服务合同金额80万元(含)以上的写字楼项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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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 |||||
获取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16:00:00 | 公开招标不少于5个工作日,非公开招标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获取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中心1601室 | ||||
获取方式 | 现场出售 | ||||
采购文件 售价 |
200.00 | 现金收讫,售后一概不退。 | |||
四、响应文件提交、评审信息 |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14:30:00 | 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非公开招标: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相应性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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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14:30:00 | ||||
评审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 |||||
采购人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
采购人代理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地址 | |||||
监督电话 | 66605611、66605633 | ||||
六、说明事项 | |||||
1、本公告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疫情期间投标须知:投标单位到场代表(一个单位仅限一人)须身体健康,持苏城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城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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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时须提交文件资料 |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2)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员工,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4)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或承诺中标后在苏州设立固定工作场所的承诺书; (6)、业绩资料: <1>每个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及任意三个月的服务费发票(须有明确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合同期内三个月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明确,对发票复印件,如果无法辨认金额将做无效材料处理)“合同”及“服务费发票”必须一并提供,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合同”须提供原件至开标现场,否则本项不得分(同一业主项目仅算一次)。 <2>未在报名资料提供的业绩,评标时不作为评分业绩。 <3>报名未提供以上要求业绩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该单位参与报名或投标。 注:报名材料需胶装,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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