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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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7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骆驼街道拆迁办征收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0】第200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4月 14日至2020年4月21日止
六、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骆驼街道拆迁办征收管理系统 |
1批 |
65万元 |
①建设期:150日历天(包含调试期)②系统维护质保期:三年,自调试期结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开始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发售及补充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并请自在行政采云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说明文件,采购及代理人不另行通知。漏下或误下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7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会场安排详见当日电子屏公示)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13:30分;
2、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 55-57 号三楼开标厅3(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5月7日14时30分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7日14时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还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7日14时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注意事项: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下同)递交可选择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网站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 http://zhenhai.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 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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