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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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6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SDTW-GC-WSBJ-****-*** ****年一号线车辆段 园区绿化养护项目 **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年一号线车辆段园区绿化养护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SDTW-GC-WSBJ-2020-001
2020年一号线车辆段
园区绿化养护项目
沈阳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2020年一号线车辆段园区绿化养护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一号线车辆段园区绿化养护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绿化类。
6.采购内容:需求清单/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小写:493,400元)。
8.施工地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一号线车辆段园区。
10.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 14点,踏勘地点为一号线车辆段。
二、报名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已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参与报名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3)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施工或服务内容;
(4)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价。
三、报价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合格供应商须以“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规定的描述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正式报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本项目比价结果,并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报价缺漏项按不报价处理,情节严重致使项目流标,造成我公司因工程未开工而影响到运营生产、服务等严重后果的;
(2)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
2.报价人应进行一次性报价(含税价格的报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运杂费、保险费、利润、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报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5日16: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4.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6日 12:00(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5.若第一次公告报价者不足三家,甲方有权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仍不足三家,甲方有权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
6.若本项目网上比价竞争不充分,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另行组织采购。
7.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年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甲方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四、评审规则
1.本项目采用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按照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依次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第一评审价相同者,则发布2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2.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被甲方认定为无效报价,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顺延至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如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仍被甲方认定为无效报价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顺延至第三中选候选人中选。
3.如第一中选候选人在接到《网上比价中选通知书》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如果第二中选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选候选人中选。
4.对中选后无故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流标,造成我公司因工程未开工而影响到运营生产、服务等严重后果的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五、付款方式
2020年10月,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双方签署的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和《工程竣工验收单》后的15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0%合同款。其余10%待合同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扣除对乙方的处罚款和违约金后支付剩余款项。
六、 工作要求
1.以上所有工作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包括施工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现场安全等方面。方案得到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施工,如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甲方有权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作量、工期、费用)不予认可,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2.在合同期,每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保证至少1名负责人和2名技术工人以及8名绿化工人在园区内进行绿化服务,如出现人员缺勤情况,则对乙方进行负责人***
3.乙方使用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绿化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期限不予顺延。
4.乙方采购的产品在使用前,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绿化服务要求的产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修复、移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期限不予顺延。
6.工程的质保期为合同执行期。
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施工,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绿化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上限的5‰计收,如违约金累计达合同总额5%,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ymtc.com/)、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http://www.symtc.com/cgpt)发布。
九、其他
1.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暂缓或取消项目的权利,包括对货物数量、工程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如果报价人在本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将否决其报价并终止合同,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10141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