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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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4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一、 采购项目编号:鸿利竞磋(工程)****-***-*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发展和改革局松多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第三次*******/**公共用房***㎡/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 |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鸿利竞磋(工程)2020-001-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松多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第三次 | 1 | 300000 | / | 新建公共用房160㎡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4-14 至 2020-04-20 15: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24 10: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24 10:00:00
九、 磋商地址:***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松多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第三次 | 5000 | 农商银行西宁海西路支行 | 8201 0000 0004 1554 7 | 电汇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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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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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同德县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