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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实验林场大径材(红豆树)培育产业示范县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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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4.13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13
地 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庆元县实验林场大径材(红豆树)培育产业示范县项目

询价公告

 

庆元县实验林场大径材(红豆树)培育产业示范县项目采用简易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编号:QYXSYLC[2020]029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概况: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株)

最高限价(元/株)

备注

1

红豆树

容器苗(地面30cm处D≥3.0cm;H≥200cm;无纺布袋D≥30cm;轻基质;无病虫害;主杆通直;根系完好;色泽正常)

2800

85.00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无效

1. 表中的单价报价为苗木到货价,是指货到庆元县实验林场指定的绿化用苗地点的价格,包括苗木、包装、装车、办理检疫、运输、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

2. 本次计划采购2800株红豆树,供应商的询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控制单价。

3、本次因采购数量较大,采购人按实际需求分批进行采购。供应商可根据自己实际供货量和最高限价内填报。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且经营范围有种苗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文件内容:

1. 报价单;

2. 供应商提供苗木的主要规格(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5. 完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6. 其它(供应商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料)。

六、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为一次性最终评价,对符合要求的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预中标单位。同时,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业主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七、报价文件的送达:

报价文件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在本报价单上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请于2020年4月20日14:30时前(北京时间)以邮件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往浙江省庆元县实验林场新建路140号,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且在报价单上必须加盖报标单位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单。

采购单位联系人:龚诚杰,联系电话***

报标单位报送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单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规定要求:

1. 本次采购容器苗,供应商须属自有苗圃培育的容器苗,所提供的苗木必须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明显损伤、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

2. 成交人应在苗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雨、防风干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提供的苗木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符合质量要求,同时须附有苗木使用说明、林木种苗标签、检疫部门的检疫证书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苗木内。

3. 苗木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人负责,具体的送货地点听从采购人安排。苗木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九、交付要求:

2020年5月31日前供货完毕,具体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提供货物需求清单后供应商在3日内供货,数量及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十、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成交人在评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庆元县实验林场财务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后应及时到庆元县实验林场财务开具保证金收据。现金和电汇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达庆元县实验林场公司财务处为准。未能按时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 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3. 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3.1未能按要求签订合同;

3.2未能按承诺提供产品及服务;

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单位的项目验收意见书以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到庆元县实验林场财务办理退还手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庆元县实验林场财务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不计息)。

十一、违约责任:

1.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采购人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迟延交付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迟延交付超过规定天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一切损失。

2. 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十二、合同签订:

1. 合同由采购人庆元县实验林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

2. 如成交人不遵守询价文件和响应报价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可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三、结算方式

苗木数量按实际造林数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为准,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十四、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示货物清单、苗木使用说明、林木种苗标签、检疫部门的检疫证书。全部苗木供货完,经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且确认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开具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税务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货款的全部。

十五、特别强调,因在疫情期间,应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供应商尽量邮寄送达响应文件。

 

庆元县实验林场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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