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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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6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郑河乡****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FZ-YGC****-***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郑河乡****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公路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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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0-04-1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4-16 23:59:59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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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 | GSFZ-YGC2020-012 | 工程-施工 | 1353158.0(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已由庄浪县交通运输局以庄交复字〔2020〕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乡镇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
2.主要建设内容为:庄浪县郑河乡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条牛沟村良韩路至李家新庄),位于庄浪县郑河乡条牛沟境内,起点与良韩路相接,终点至李家新庄,路线全长2.7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招标控制价:135.315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高于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所有工程施工。
6.计划总工期:70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9.招标期限:三天(2020年4月14日00时00分至4月16日23时59分)。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0年4月16日23时59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的施工企业。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査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等相关人员。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的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
3.各竞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图纸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5.竞价结束后,各邀请企业需提供依据公路工程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
6.系统评标。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竞标人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竞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上传的附件端口(营业执照、公司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邀请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郑河乡街道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