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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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为中央空调安全使用工作,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各种疾病在医院传播。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规范》(GB*****-****)标准规定,参照《疫源地消毒 准则》(GB*****-****)及国务院《近期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结合五医院的工 |
关键词: | 医院 空调 |
为中央空调安全使用工作,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各种疾病在医院传播。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规范》(GB37487-2019)标准规定,参照《疫源地消毒 准则》(GB19193-2015)及国务院《近期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结合五医院的工作特点和新冠病毒肺炎可能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为响应卫生部要求,以净化空调风管、节约能源、防止疾病病毒、保障公众健康为目标,宜昌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根据《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5号)的要求,现拟就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清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系统清洗消毒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采购内容:中央空调清洗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注册资金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有专业的中央空调系统清洗规范及规章
(4)投标人必须有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洗经验。具有清洗专业设备,清洗面积累计达到6万平方米以上或单幢建筑清洗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作废。
6、投标人须签订《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八)(提供承诺书原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将首先被淘汰,不能进入到下个程序。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在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c5e.com/)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 上午9时;递交地点: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0年4月20日 上午10时;谈判地点: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小会议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0年4月13日在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c5e.com/)等媒体发布。
采购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办公地点: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3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