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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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4 |
招标业主: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案件送达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案件送达外包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案件送达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zfcg*****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案件送达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委托,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案件送达外包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案件送达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2020zfcg00189
3.隶属品目:其他服务
4.隶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其他服务 | 案件送达外包服务 | 项 | 1 | 1500000.00 | 150.0 |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完善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统筹各类社会送达服务资源,构建一个面向当事人提供多元化送达服务渠道,集电话送达、电子送达、EMS 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为一体的“案件送达服务平台”,有效减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送达事务方面的工作负担。为法官提供快速、有效、专业的送达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活动,提升社会力量的协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升法院的审判质效。 |
三、项目总预算 1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14 00:00:00至2020-04-20 23:59:59
磋商文件起售时间:2020-04-14 00:00:00
磋商文件止售时间:2020-04-20 23:59:5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4 14:3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24 14:30: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十评标室(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在线获取
4.磋商文件的售价: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24 14:3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24 14:3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二十评标室(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是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或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中远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