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2 |
---|---|
截止日期: | 2020.04.22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红海湾田墘街道塔岭村三清三拆”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街 |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红海湾田墘街道塔岭村三清三拆”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2004-002-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红海湾田墘街道塔岭村三清三拆”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68,151.6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及《造价评审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
4、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报名时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报价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8、除项目负责人外,报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3)提供报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5)提供书面承诺书是否具备能力书面承诺书声(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两份加盖公章)。
(9)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广东省外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2)项目技术负责人***
(13)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4)拟派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岗位证书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1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4 月22 日09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4 月22 日09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