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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岔河镇古坝社区垃圾房拆除、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10
截止日期:2020.04.20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岔河镇古坝社区垃圾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岔河镇古坝社区垃圾房拆除、**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岔河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
 
招标公告正文

如东县岔河镇古坝社区垃圾房拆除、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岔河镇古坝社区垃圾房拆除、新建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岔河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岔河镇古坝社区,拆除原有垃圾房,新建8m*7m垃圾房及混凝土浇筑场地,具体施工方案按招标人指令进行,工程造价约5.85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3工期要求:2020年5月31日前竣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质保期: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

2.6 项目编号:CHZYJY 2020招-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筑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c.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7其它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农民工管理和工资支付须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民工相应文件执行。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余款于2020年12月底前付清(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0日起。

6.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如东县岔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岔河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岔河镇                  地址:***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人***

电话:18751368710                   电话:***

 

10.特别说明

 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相关指示精神,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出具由投标单位出具开标之日前溯15天内未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及南通周边疫情重点乡镇,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在前溯15天内没有与上述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证明材料原件无需装订密封,随身携带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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