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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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经济开发区河道管护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河道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SWCGDLG-***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河道管护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河道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SWCGDLG-2020030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河道管护项目,项目地点为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项目预算:45万元/年,管护期3年,合计135万元。最高限价为13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标准;
管护期限:3年,起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0年1月-2020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如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广陵区政府招标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280427731@qq.com,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00。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人:叶伟
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楼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件必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著名项目标识(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受。文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5月 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寄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http://www.yzglq.gov.cn/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柒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 5 月 7 日 下午14: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