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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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台山市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村长盛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台荻路**号第***卡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路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0 年4月17日15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台荻路39号第105卡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铺位/面积2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荻路39号第105卡铺位。
3、发包期限:5年(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4、交易底价:¥1100.00元/月。
5、租金(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5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不能经营石材和木材。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20%。
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原承租方要在2020年4月15日前按原合同要求清场,将铺位交回出租方。如原租方竞得本铺位,按原租金收2020年4月份租金。
11、在承包期内,承租方如需转让,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项目。
12、如承租方需对楼房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楼房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所有。
14、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60天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0年4月10日至 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0 年4月17日15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