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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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5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金岩乡团结村*、*、*组排洪沟工程及金岩乡团结村村道水毁工程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金岩乡团结村*、*、*组排洪沟工程及金岩乡团结村村道 |
金岩乡团结村1、2、3组排洪沟工程及金岩乡团结村村道水毁工程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金岩乡团结村1、2、3组排洪沟工程及金岩乡团结村村道水毁工程,经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岩乡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70.5977万元(其中:金岩乡团结村1、2、3组排洪沟工程预算金额为46.8416万元;金岩乡团结村村道水毁工程预算金额为:23.7561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岩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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