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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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6 |
招标代理: |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惠州市 |
关键词: | 停车场 设计 |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智慧停车场项目之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和银岗岭停车楼项目已由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019-441302-54-03-056820),项目业主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商业贷款80%,招标人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1 项目名称:惠州市智慧停车场项目之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和银岗岭停车楼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位于惠城区江北文化二路东侧(惠州人力资源市场旁)。
银岗岭停车楼位于惠城区河南岸群芳路南侧(金山湖花园第二幼儿园对面)。
2.4 项目规模: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总规划用地22229㎡,总建筑面积56220㎡,其中计容面积为17750㎡,不计容面积为38470㎡;停车场建筑总高度为10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地下2层,机动车停车位 1500个,全为自走式停车库,停车场屋面为标准运动场以及看台。计容面积包括设备用房面积850㎡,商业面积6200㎡,人行天桥1050㎡,看台700㎡,容积率为0.8;建筑占地18900㎡,总建筑密度为85%。地下一层层高为4.2m;地下二层层高为3.9m,设水泵房,生活水池,消防水池;首层设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监控室,物业管理用房及商业控室,物业管理用房及商业。
银岗岭停车楼总用地面积4136㎡,总建筑面积11439㎡,其中停车库面积8802㎡,商业等其他面积2637㎡;停车库建筑总高度为23.9米,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地下3层,机动车停车位 300个,全为机械式停车位,面积8802㎡。商业建筑总高度为23.9米,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下一层为水泵房,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发电机房的设备用房,地上一层为商铺,消防控制室,变配电房等设备用房,二至五层为商业,面积2637㎡。
2.5 项目概算: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费21382.12万元、设备购置费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93.88 万元。
银岗岭停车楼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费3021.48万元、设备购置费1038.0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55.79 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其他配套设计和安装、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行、取证、保修等,本项目服务期至质保期结束。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工程(不含商业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不含发电机组、高压外线工程和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智能停车设备及系统、交通引导(不含标线标志)、控制室、绿色建筑、节能、人防等内容,不含弱电智能化;
(2)施工范围: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各项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具体内容为按照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工程(不含商业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不含发电机组、高压外线工程和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智能停车设备及系统、交通引导(不含标线标志)、控制室、绿色建筑、节能、人防等内容及其它为完成本项目功能的附属工程施工,不含弱电智能化的施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项目所有与工程报建工作和证件,包括配合业主方办理市政配套相关申报及审批、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等)。
(3)设备采购范围:车库机械设备、停车设备结构件及防火涂料、软件系统等(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内容为准)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2.7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1)设计工期3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施工工期(含设备安装及调试)36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监理颁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设计、设备采购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同时满足初步设计的指标和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资格条件如下: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3.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3.4设备资质:具备以下(1)或同时具备以下(2)和(3)许可证书
(1)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3.5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设计、施工资质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即可,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设备资质企业不需进行网上报名,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7.1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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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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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传真:***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智慧停车场项目之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库和银岗岭停车楼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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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4-10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0-04-16 16: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0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16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4-17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04-20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05-05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0-05-05 16:3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5-06 09: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5-06 10: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5-06 10: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0-05-06 10: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