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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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9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
南和县公安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南和县公安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和县公安局巡特警业务用房和对外服务大厅项目已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0】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和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总投资2850.1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和县宋璟大街北侧、县一中东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531.86平方米,其中巡特警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5239.54平方米,地上五层,为框架结构;外服务大厅,建筑面积为292.32平方米,地上一层,为框架结构;室外工程:道路544米;铺装面积:863.5平方米;排水管道D300,386米;给水管道D150,225米;雨水管道D400,230米;热力管道D70,310米,D150,93米,D200,386米;围墙:377.5米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369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04月10日00:00至2020年04月15日23:59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0年04月10日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5日23:5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高志科
招标代理机构:赵宏斌(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和县公安局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35031950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28号甲骨文(邢台)技术人才双创基地7A06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19-2988811
电子邮件***